第十条

有效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按照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的要求,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体系。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