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每年5月第二周为自治州湿地保护宣传周。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