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第四章 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与查处第十九条有效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承办人员须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本级土地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