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