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