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第十四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清扫保洁义务,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