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竣工后,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并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