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结果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依法委托前款有关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