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装置、物品堆放等进行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当次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再次进行岗位安全检查,防止非生产时间发生事故。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