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运用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等,标明主要危险因素、岗位职责、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内容,明确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