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六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一)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二)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三)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