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五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组织领导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人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负责人有两个以上的,应确定一人为主要负责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