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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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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会人员,违反会计制度的,由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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