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制定应用场景建设有关政策,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加大开放力度,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个人投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技成果的技术概念验证、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以及产品检验检测等活动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