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技创新,支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引进、研发与应用。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