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