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七条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病;(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四)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五)经业务知识考试合格,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