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容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