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执行本市农业生产电价,并可以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业分时电价。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