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就停车位紧缺区域,在用地取得、城建费用减免、资金补助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制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