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扶持现代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种子企业发展、种子生产基地提升、种业市场监管等,增强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生产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定期发布适宜当地推广种植的品种,引导生产经营和使用优良农作物新品种,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技术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