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六章 扶持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优势农作物种子企业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促进技术、人才、资源等要素向企业集聚,在规划选址、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承接制种大县、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企业,在农作物种子收储、加工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项目和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创建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