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二章 藏传佛教团体与藏传佛教院校第二十一条有效藏传佛教院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合理设置课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日常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