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实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实施主体应当将实施方案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公示,公示后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方案是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政策支持等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