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行维护管理第十七条有效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设施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