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要,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