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在遵循保护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对历史文化遗址进行合理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但不得破坏当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