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专题报告会、名家讲座、公益体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鼓励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公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