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二次供水的水泵机组运行噪音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对于设置在建筑物屋顶的水箱及裸露在外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异常寒冷天气正常供水的要求,采取防冻、防腐、加盖加锁等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