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线上线下等多种服务渠道,合理设置经营服务网点,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公开透明、持续稳定、计量准确的供水服务。

供水单位需要入户作业时,工作人员应当出示证件,说明目的及服务时间等。

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