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第五章 设施管理与维护第三十六条有效供水单位应当建立供水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并将新建、改建、扩建、废弃的供水管线信息及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供水管线信息纳入地下管线管理。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