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服务和用水等相关活动。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