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西凉湖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实施形态保护、水质保护、功能保护、生态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