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合理配置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热线、服务网络等为载体,在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上市、涉外贸易投资、风险防控等领域创新服务内容、形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