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