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