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四十一条有效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配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配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只允许在后座位置搭载一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