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六条有效高速公路、封闭的机动车专用车道、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限制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无灯光信号装置的拖拉机夜间不得上道路行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