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气象、消防等部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计划烧除方式,清除林缘易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