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开展城市更新活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