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