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名命名申请与办理第十八条有效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名称,由市、县级市、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