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对于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