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三条有效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场所负责、社会监督、个人自律的原则。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