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最大限度避免迁移、砍伐树木;无法避免的,应当在立项或者规划许可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文件中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树木保护、迁移、砍伐的,所需经费应当纳入项目预算。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