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和各类用地绿地率等绿化指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绿地率应当根据用地面积、形状、功能类型等具体确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