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档案信息第三十九条有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对权属不明、废弃或者缺漏的地下管线进行补测补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纳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