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除不可抗力外,接到乘客被困通知后,应当安排具有电梯修理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现场,并实施救援。现场救援完成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进行检修,排除故障;难以及时排除故障的,应当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用电梯。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