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技术服务,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