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规划第十五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本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